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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剛放榜,我同學考上了高考,先恭喜他,不過看到他在班版上PO的心得文也很有感觸,徵求他的同意後轉貼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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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們好,我又要來跟各位說一說心得感想啦!最近我有這個機會到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主辦的「公共工程監工人員基礎訓練班」課程,為期一個星期,在這一個星期裡經過講師們的解說和實務案例的分享,讓我深深的感受到,想要當一個稱職的工程人員是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公家單位的第一線工程人員。這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所要面臨的壓力極大是無法想像的,有些同學常跟我說:「你們公務員就是爽!」,

我想要糾正你們這種錯誤的觀念,當然啦有些單位是很爽(我現在的單位就還不錯啦),公務員就是這樣上面一個政策下來,你下面就要想盡辦法的去達成,不管它是有多麼的不合理,但有些單位就是操得讓你待不下去,也不敢待下去,因為很容易出事,對於土木工程職係的人來說前者通常只佔10%,大部份都是屬於後者很操很操的單位,而我是比較幸運的啦就在那10%裡面,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每年高、普考試土木工程的缺額總是最多的,進去的雖多但離職的也很多,像今年的高考正額加增額的名額就直逼兩百人,錄取率將近20%(全數到考的有一千多人),這麼高的錄取率只要你的程度沒有我這麼爛,一定能考上的。

    公家機關的第一線工程人員(就是俗稱的「監工」,不過現在「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稱該員為「現場人員」),因為要依法行政必需要懂很多法條,而考試就沒有考什麼「政府採購法」、「公務人員懲戒法」、「行政程序法」……什麼一大堆有的沒有的亂七八糟法,但你就是要照做,其實很多土木的公務員被起訴的都嘛不是因為貪污罪,而都是因為行政上的瑕疵對法條的不了解,發包時於契約上沒有訂清楚以致被廠商鑽漏洞、該走的行政程序不夠完善…等等,這些都可以依「公務人員懲戒法」治公務員的罪,而且都是非常的重,法院對公務員又都是從嚴認定,所以任何事情那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公文都得辦得小心翼翼。上課的一個講師說:

「在公家單位做工程的想要二、三十年後全身而退的很少,多多少少都會有一、兩件官司纏身,或大或小罷了。」薪水又沒有比人家多,想加薪還得看你們頭家的臉色,也沒貪到什麼錢,所要扛的責任卻比別人還重。 不過我還會再考高考,因為我已經走上這條路了,也已經沒有退路了,因為我也不想到營造廠當「逐工地而居」的監工生活,非常的不安定,也沒有勇氣轉到別的行業,因為能力不足,所以我只有再繼續考下去,如果上了分發後可能就沒再那麼幸運的在那10%內了,到第一線當監工人員的機率是90%,這樣其實也沒有安定多少,每天可能就要過著心驚膽戰的生活,怕被議員官說、怕被包商挖洞跳、怕被人民陳情、怕又漏了那一項法條沒依法行政……等,所以只能再想辦法看能不能調到那10%內,如果那一天我進了土城看守所,你們記得一定要來看我哦!大家同學一場如果能夠幫我籌出交保金的那就更好了,感激不盡啊!

  土木是一條不歸路,或許你完成了一件工程讓你感到非常有成就感而沾沾自喜時,雖然說那是工程師的驕傲,但在它背後你所付出的時間跟青春是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換回來的,它們就這樣流走了,你也沒得到什麼,只有每個月微薄的薪水支應你不致於沒飯吃,沒辦法我就是這麼悲觀!我在想當初早知道就選電子科或資訊科了,現在可能就是科技新貴了!

我只是想要跟各位說,公務員並沒有比較好,不要再有那種當公務員會很爽的刻板印象了,只要是土木就跟爽這個字沾不上邊,除非你做大官、做大老板,我只能說土木真他媽的不是人幹地!有人想轉行嗎?我只想豎起大姆指跟你說,讚啦!力出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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